青光眼症状

  青光眼是一种引起视神经损害的疾病。视神经由很多神经纤维组成,当眼内压增高时,可导致神经纤维损害,引起视野缺损。早期轻微的视野缺损众通常难以发现,如视神经严重受损,可导致失明。尽早地进行青光眼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是防止视神经损害和失明的关键。

  青光眼的病因――前房是位于角膜之后、虹膜和瞳孔之前的空隙,后房则在虹膜、瞳孔之后,晶状体之前。前、后房内充满了透明的液体,我们称之为房水,房水在前、后房内不断地循环流动,并且不断地生成、排出,使眼压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提醒您注意的是,房水并不是我们泪水的一部分)。

  眼球内是一个封闭的结构,如果房水排出通道一房角阻塞,房水排出受阻,眼内压升高,引起眼球壁压力太大,则导致视神经损害。

  症状  青光眼的病因病机非常复杂,因此它的临床表现也是多种多样。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青光眼发病急骤,表现为患眼侧头部剧痛,眼球充血,视力骤降的典型症状。疼痛沿三叉神经分布区域的眼眶周围、鼻窦、耳根、牙齿等处放射;眼压迅速升高,眼球坚硬,常引起恶心、呕吐、出汗等;患者看到白炽灯周围出现彩色晕轮或像雨后彩虹即虹视现象。

  亚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包括亚临床期、前驱期和间歇期)

  患者仅轻度不适,甚至无任何症状,可有视力下降,眼球充血轻,常在傍晚发病,经睡眠后缓解。如未及时诊治,以后发作间歇缩短,每次发作时间延长,向急性发作或慢性转化。

  慢性闭角型青光眼

  自觉症状不明显,发作时轻度眼胀,头痛,阅读困难,常有虹视。发作时患者到亮处或睡眠后可缓解,一切症状消失。此型青光眼有反复小发作,早期发作间歇时间较长,症状持续时间短,多次发作后,发作间隔缩短,持续时间延长。如治疗不当,病情会逐渐进展,晚期视力下降,视野严重缺损。

  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发病隐蔽,进展较为缓慢,非常难察觉,故早期一般无任何症状,当病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出现轻度眼胀、视力疲劳和头痛,视力一般不受影响,而视野逐渐缩小。晚期视野缩小呈管状时,出现行动不便和夜盲。有些晚期病例可有视物模糊和虹视。因此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早期诊断非常重要,强调对可疑病例作相关检查。

  先天性青光眼一般在幼儿或少儿时出现临床表现。如在3岁以前发病,可出现羞明、溢泪、眼睑痉挛和大角膜;3岁以后发病,则可表现为少儿进行性近视。

爱尔眼科教您识破青光眼的声东击西之计

  青光眼是一种常见的致盲眼病,分原发性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三大类。原发性青光眼中又分为闭角型青光眼与开角型青光眼。在我国老年人中常见的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其发病特点是发病急,但眼科症状却不太明显,特别是它惯用“声东击西”的“诡计”,病在眼上,症状却表现在躯体的其他部位。容易造成误诊、误治。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躯体症状有头痛、眼睛剧痛或胀痛、虹视、恶心、呕吐,有的还有腹痛、腹泻或便秘等。虽然有眼部症状,但往往被忽视。有时,只根据其躯体症状,误诊为感冒或肠炎等,错过了青光眼的治疗时机,甚至会造成失明。

  发现眼睛胀痛、虹视、视力下降等症状,就应当到眼科检查,排除眼科疾病。眼科诊断青光眼并不难,有三大表现:一是眼压明显增高,正常人眼压20毫米汞柱,而青光眼患者的眼压达到50~80毫米汞柱,用手指抚摸眼球坚硬如石。二是有虹视现象,即看灯光时出现五彩缤纷的彩虹。三是视物模糊,视力下降,角膜水肿,呈雾状或毛玻璃状。爱尔眼科提醒大家,发现上述情况后应立即治疗,降低眼压。但药物只能暂时缓解症状,不能阻止复发。因此,应及时进行恰当的手术及相关治疗,以挽救视力。

  对于青光眼的“声东击西”之“计”,要有预料,有防备,特别对老年人,有头痛脑涨时,要考虑有无眼病。第二,要及时识别,在观察躯体症状时,不可忽视眼科症状,经过检查识破假象,查明“真凶”,解除险象。除了医生要注意外,患者自己也应掌握这方面的基本知识。同时,要注意保护眼睛,特别是晚上不要用眼过度,看电视不要连续时间太长,保持心情舒畅,避免急躁、暴怒,以防止青光眼的发生。

青光眼老人 注意谨慎喝水

  目前认为眼压升高到影响视神经纤维程度是其主要原因,而引起眼压升高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眼球中房水生成过多;另一方面房水流出通道受阻。因此爱尔眼科专家提醒老年人,控制眼压,促进房水的生成和排出,是老人日常防治青光眼的。

  除了日常用药治疗外,平时的饮食护理相当重要,治疗和护理不当很有可能导致或加速失明。因此在炎炎夏日青光眼老人尤其要注意控制饮水量。老人每次饮水量不宜超过500毫升。因为饮水过多,血液被稀释,血浆渗透压降低,可使房水增加,眼压升高。另外牛奶、果汁等流质饮食也应该尽量少吃。忌烟、忌酒、忌浓茶、咖啡和少吃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因为这些都可使血管神经调节中枢发生紊乱,导致血管舒缩功能失调,使眼压升高,加重病情。

  夏季因为出汗较多,很多老人会喝水较多,此时可以多吃些有利尿作用的食品,如赤豆、金针菜、薏仁、西瓜、丝瓜等,促进体内水分的排出。此外还要多食用补益肝肾的食品,如黄花菜、桂圆、红枣、花生、核桃、豆浆、猪肉、牛肉等。穿宽松的衣服也有利于青光眼老人。

  睡眠时枕头要垫高,有利血液回流,使眼压降低。对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尤其注意保持情绪稳定,防止发怒、哭泣、紧张、过度悲恐等情绪状态。

详述儿童验光配镜的原则

  核心提示:儿童配镜和成人配镜的原则是不同的。儿童近视、弱视配镜原则是非常特殊的,如果孩子合并有“斜视”,配镜原则更为复杂。

  儿童因为自身年龄的特点,以及存在各种先天发育不良导致的眼病需要治疗,所以儿童配镜和成人配镜的原则是不同的。儿童近视、弱视配镜原则是非常特殊的,如果孩子合并有“斜视”,配镜原则更为复杂。国内各家医院儿童配镜原则略有差别,小编综合国内一些医院眼科的儿童配镜规则,结合书本上的知识点,特综合出以下的原则供大家参考,希望为规范儿童配镜,制定一个统一的配镜规则提供适当的参考。

  一、儿童散瞳原则:

  8岁以下的儿童:

  全部使用慢速长效的“阿托品”滴眼液散瞳验光。

  1、不合并有斜视、合并外斜视儿童阿托品散瞳三天;

  2、合并有内斜视儿童阿托品散瞳五天(尽量消除睫状肌调节因素);

  3、弱视儿童,能够经常坚持戴镜,换眼镜前由医生决定是否可以用快速短效的“美多丽”滴眼液散瞳验光(使眼部调节放松);

  8岁以上的儿童:

  1、初次就诊得儿童如果主诉视力不佳,使用快速短效的“美多丽”或者“托品酰胺”滴眼液散瞳验光;

  2、散瞳验光后,得出屈光度数,配戴眼镜视力仍不能矫正的孩子,转弱视、斜视门诊请医生诊治;

  3、医师诊断为弱视的儿童,要用阿托品散瞳验光;

  4、散瞳验光后,如果只是单纯近视,验光师可直接复验后处方配镜;

  5、验光师对于一些特殊屈光度的儿童(高度近视、大度数散光、进行性近视儿童),可以请眼科医生会诊配镜方案;

  二、儿童配镜原则:

  1、不合并斜视、弱视的近视、远视、散光儿童

  1)近视为矫正视力的度数矫正,视力矫正到1.0即可;

  2)远视减去调节配镜,由验光师试镜并根据视力和症状配镜,远视眼在充足配镜之后,需要减掉100度的调节力;

  3)对于不配合检查的患儿近视按常规方法配镜,而远视再减除100度的调节力,再配镜。

  2、弱视的儿童配镜(不合并斜视)

  1)6岁以下儿童,远视、散光足量矫正,因为低龄儿童视觉适应能力较强;

  2)6-9岁儿童,高度远视适当减少度数验配,散光足量矫正,二次配镜时远视配镜度数要给足;

  3)9岁以上儿童,高度远视,高度散光按照全部度数的2/3进行首次配镜,半年后复查,进行二次配镜时争取度数配足,因为高龄儿童的眼部适应能力较差;

  4)屈光参差不齐儿童,双眼度数相差超过300度以上的低龄儿童可以超常量,双眼配足给镜。大龄儿童根据情况,将度数高的那只眼睛的度数酌情减量给镜。

  3、弱视的儿童配镜(合并斜视):

  如果弱视合并斜视需要治疗,则按弱视配镜原则配镜,不必考虑斜视得情况,弱视治愈后再根据斜视,或斜视手术后配镜原则进行验光配镜。

  4、斜视儿童配镜(不合并弱视):

  1)外斜视、外隐斜:

  A、合并远视,低度矫正配镜(远视度数大了,可以加重外斜);

  B、合并近视,足量矫正(近视度数可以控制外斜视);

  2)内斜视,内隐斜:

  A、合并远视,足量矫正(远视度数可以控制内斜);

  B、合并近视,适当低度矫正(配镜后获得视力的度数);

  C、调节性内斜视,患儿是远视眼需要全部矫正配镜,换镜时要根据同视机检查结果适当减少远视的配镜度数,还应该在保证斜视的度数不增加前提下,减少远视度数。

  三、低龄幼儿验光项目:

  一些低龄幼儿需要验光,可是孩子又不配合,等孩子长大了再配镜,又错过了治疗的时机。针对这部分孩子,博主建议:使用口服水合氯醛散瞳后进行验光,这部分孩子的家长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配合医生完成散瞳后检影验光的检查。目前在国内这还是一个新项目,此项目的开展将为这部分婴、幼儿早期治疗提供较为的验光数据。

  爱眼热线:0451-88810988/83067555

儿童配镜马虎不得

  据北京、上海等地调查,学龄儿童配镜不合格率高达80%以上,不少孩子还因配镜不当致使视力进一步下降。为让孩子配上合格的眼镜,专家提醒父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孩子视力不好不一定是假近视

  孩子视力不好的原因很多,除去器质性原因,远视、近视、散光等屈光不正因素均可造成。假近视,在医学上称为调节性近视,是由于眼睫状肌过度调节造成,假近视在睫状肌麻痹,放瞳孔去除调节后度数消失。而真近视放瞳后度数仍然存在。不管近视、远视、散光,建议一定及时验光配戴眼镜。如果放验度数消失,确定为假近视,建议注意用眼卫生,防止眼睛疲劳,在眼压不高的情况下,睡前可点一滴复方托品酰胺眼药水解除调节紧张即可。

  二、配眼镜一定要散瞳

  发现孩子视力不好以后,要到的医院眼科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如果是12岁以下儿童,首次验光用1%阿托品放瞳孔,让睫状肌麻痹后再验光,13岁以上儿童可用复方托品酰胺类快速放瞳验光,根据验光结果,复验时全面考虑眼位及视力情况给出合适度数再配镜。千万不可以为了省事,不放大瞳孔即验光配镜,因为小孩有很大个体差异,眼睛调节力,临床工作中经常见到小瞳孔验光为近视,而放瞳孔后验光为远视的现象。在临床中儿童戴镜不适影响视力矫正者,多的原因是验光不准和给度数不合适造成的,甚至有的还误诊为弱视。

  三、弱视儿童应尽早治疗

  父母必须弄清试镜完毕后测出的矫正视力是多少,并切记在心。如矫正视力到1.0以上,只戴眼镜就行了,一年后重新验光。如果视力低于0.9时,说明有弱视。父母千万不要把弱视和近视、散光、远视混为一谈。

  弱视是指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视力配镜矫正仍达不到0.9以上的患儿。弱视不但视力差,而且无立体视觉功能。治疗期为学龄前,在8岁内治疗弱视效果,到10—12岁再治疗效果就很差。随着年龄增大而治疗难度增加,超过了13岁前的视觉发育可塑期,治疗恢复的机会就很小了。一旦发现一定要到的医院就医,以防延误了治疗期而遗憾终生。

  发现孩子斜眼、爱摔跤、看东西向前凑、眯眼、拿东西拿不着等现象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

  四、眼镜一定要配准

  如果医生或验光师验准了光,给了合适的配镜处方,是否按处方配准也很关键。在工作中常见到眼镜和处方不一致,散光轴偏差、水平轴不一致、瞳孔距离不符等导致儿童不适影响视力矫正的现象。所以中华碑林医学网医生在此提醒父母,除了到医院检查外,配镜也应尽量选择的眼镜店。

  如果是近视,取视力的度数;远视比较复杂,在调节内斜者和弱视者取视力好的度数,无合并症的远视取视力而定度数。在这里,特别应当做到的一点是:将调整好度数的眼镜让孩子戴10—15分钟,看是否有头疼、头昏等异常感觉和视物是否倾斜等。

  挑选合适镜架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父母挑选的镜架两个镜片中心间距要与医生测得的瞳心距离相吻合;二是要注意镜架不宜过大过重。

家长注意!儿童配镜要过6关

  随着儿童近视的比例逐年增加,早早戴上眼镜的儿童也越来越多。据了解,社会上有虚假宣传的违规眼镜店其实不在少数,且还存在如下问题:

  1、规模小,环境乱。多数眼镜店的面积只有几十平米,甚至十几平米,或租用商场一角,或临街搭建,装修的也很简单,而且室内光线也明显不足。

  2、设备少,档次低。一些眼镜店由于舍不得投资,或无钱投资,只有几台诸如验光机、磨边机之类的设备,且老化严重,精度不够,有的连验光机也不具备,只有一张视力表而已。

  3、人员杂、素质差。这类眼镜店的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更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由于不具备基本的配镜知识,经常发生远视配成近视、镜片度数失准等事故。

  4、质量次、价格虚。这些小店从批发市场购来各种款式的镜片、镜架后便随意贴上个价签出售,赶上节假日或学生开学时,你会发现他们以此又推出了大折优惠,其中自然也少不了假冒伪劣产品。

  因此,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维权办公室与该办投诉维权咨询委员会中有关医学专家共同提醒那些正准备为孩子配戴眼镜的家长们不可掉以轻心,要掌握有关的配镜科学,特别要注意以下六点。

  、儿童眼病尽早治。医学表明,6岁以前是眼病的多发期,同时由于此时眼睛的可塑性非常强,因此也是治疗的关键期,特别是儿童弱视,在12岁后治疗基本就无效了。因此,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专家建议对于3—6岁的儿童,无论孩子视力好坏,均有必要到医院眼科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医院踏实。医院无论是从检验的设备、经验上,还是从眼镜的精度、价格上都会比路边的小店更具有质量保证。

  第三、先要查清啥近视。孩子视力下降,首先需要通过散瞳的方法检查一下孩子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青少年(特别是12岁前的儿童)正处在发育期,眼球的调节能力较强,如果是因眼睫状肌调节过度导致的眼疲劳造成的假性近视,则通过适当治疗就可恢复,不需配戴眼镜。

  第四、电脑验光不合适。电脑验光的参数是以人的视力的平均值设定的,由于儿童的眼睛调节力很强,所以屈光度不能只以静态的为标准,所以应该在散瞳后采取试片验光方式。若确需采用电脑验光方法,其结果也只能供临床参考,不适合直接作为配镜处方。还须指出的是确定镜片的度数应以低矫为宜,即选取能达到视力的屈光数。

  第五、配戴隐形非明智。由于眼睛中的各种器官分泌物直接和隐形眼镜片接触,就会产生蛋白质沉淀,久之必然易使致病微生物滋生。而儿童由于天生好动,个人卫生又相对较差,所以配戴隐形眼镜会让诸如角膜干燥、眼睛受感染等问题变得更为严重,特别是我国北方地区因天气干燥,沙尘又多,故更不提倡儿童配戴隐形眼镜。

  第六、大小轻重反复试。选择的镜架要注意与儿童的面部特征相适应。儿童的鼻梁大多较低,故应选镜架鼻托高一些的,否则镜架就会贴在面部,甚至碰到眉毛上,直接影响配戴效果,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松松垮垮。若考虑运动的需要,还可以配上眼镜链,以防脱落。

  镜架——应以塑料材质的为宜。一是因为儿童眼睛屈光度变化较快,一年左右就需更换新镜,所以从经济的角度宜选价格便宜的塑料架。二是因为儿童顽皮好动,对眼镜的摘戴、摆放都不太注意,而金属架则易扭曲变形,故不可选。

  镜片——不容忽视,专家建议无色的树脂纤维片为宜。

  掌握以上六个方面,家长基本上就可以为孩子选配到一副合适的眼镜了。

青少年配镜需到医院“扩瞳”

  近日,一位学生患者家长周先生反映,他儿子今年15周岁,前些日子发现视力有些退步,于是他带着孩子去某眼镜店配眼镜。次验光后,由于价格等问题,周先生没有在该店消费。接着周先生又带儿子去了另一家眼镜店,出乎意料的是,第二次验光的度数竟然和次相差了100多度!“前后两家眼镜店验光误差为什么会这么大,我不知道哪家才是准确的?!”周先生说。

  爱尔眼科医院亢晓丽教授告诉记者,对于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在配镜验光前是需要进行“扩瞳”验光的,但是这一步骤只有在医院里才会被有效实施。而不少眼镜店为了促销,以免费验光的方式来吸引青少年家长。专家提醒,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配镜,还是去医院“扩瞳”。

  眼镜店如是说——“扩瞳验光?医院都是骗钱的!”下午2点,长宁区某眼镜店。记者一走进店里,就受到了营业员的热情接待。“小姑娘,你要配眼镜啊?我们免费验光的!”营业员发现记者有点疑惑,马上表示店内除了手动验光,还有电脑验光。当记者表明自己要替一名15岁的高中学生询问有关验光是否需要进行“扩瞳”时,店员随即笑了起来:“八九岁的小孩验光才需要扩瞳,高中生都十五六岁了,根本没有必要。”记者向营业员解释,听说医院给18岁以下的青少年验光都要“扩瞳”,店员的反应就是:“医院都是骗钱的!”随即记者又来到100来米外的另一家厂家直销眼镜店。这里的营业员也告诉记者,10周岁以下的儿童验光才需要扩瞳,像高中生患者“一定”是真性近视,验光时没有必要扩瞳,而且店里的手动验光和电脑验光都是免费的。下午3点半,记者又来到黄浦区某眼镜店。当记者向一位男店员询问15岁的高中生验光是否需要“扩瞳”时,男店员连忙摇摇手,连声说:“不需要,不需要!”记者又追问:“那不‘扩瞳’,验出来的度数准不准?”男店员笑笑表示:“你放心好了!”在南京路步行街上的另一家较大的眼镜店里,记者得到的还是同样的回答:验光不用扩瞳。不过不同的是,该家店员把需要进行扩瞳验光的人年龄限定提高到15周岁。

  眼科专家如是说——青少年不“扩瞳”验光有误差

  亢晓丽教授告诉记者,从医学角度而言,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配镜验光都必须经过“扩瞳”。这是因为青少年和儿童的眼球调节能力要比成人强,如果不通过扩瞳而直接进行验光,容易导致误差。结果,明明是远视的,可能被误验成近视;明明只有200多度的近视,验出来就可能有300多度。如此验光配出来的眼镜只会进一步加深近视度数,对保护青少年和儿童的视力健康危害很大。目前不少眼镜店都以“配镜免费验光”的方式促销。不少家长并不知道普通的验光对青少年和儿童视力的危害,为了图方便,就直接上眼镜店接受“一条龙”服务,事后反而导致自己的孩子视力每况愈下。另外,青少年儿童的近视可分为真性近视和假性近视两种。只有扩瞳后再验光,才可以区分。对于假性近视,只需要适当治疗就可恢复,并不一定需要配戴眼镜。据悉,通常医学上用于扩瞳的药水有三种:阿托品、后马托品和托品卡胺。按照青少年和儿童的屈光状况不同或年龄层次不同,所用的药水也不一样。对于混合性闪光或远视,一般用阿托品或后马托品;对于10周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用阿托品;而10周岁以上的单纯性近视的青少年,一般用托品卡胺。

  医生提醒家长,由于扩瞳药水均属于处方类用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方可使用,否则会引发青光眼等疾病。而一般的眼镜店不属于医疗机构,也并不具备给青少年和儿童“扩瞳”验光的条件和资格。

  扩瞳药水依年龄和屈光度而定

  ■阿托品:针对混合性闪光或远视,以及10周岁以下的儿童。持续滴药水三天后,进行次验光。再过三星期或一个月,瞳孔大小恢复正常后,进行复验再确定度数。

  ■后马托品:针对混合性闪光或远视。每15分钟滴药水一次,滴三四次后两小时进行次验光。至少三天后等瞳孔功能恢复,再进行复验。

  ■托品卡胺:针对10周岁以上的单纯性近视的青少年。每15分钟滴药水一次,滴三次后半小时进行次验光。一般第二天即可复验。

  (摘自:世界眼睛网 编辑:Din)

什么是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用散瞳方法辅助验光,使验光结果不受调节力的影响而趋于准确。多知道一点没坏处,但是可以不必讲: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散瞳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1)15岁以下的小孩。因为其调节作用很强,验光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

  (2)15~40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原则上次验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验光时,如度数改变不大,可根据原来的度数进行小瞳验光后加减。

  (3)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者。

  (4)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

  (5)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者。这种患者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

  不适合散瞳验光的情况:

  (1)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验光,否则会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

  (2)怀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亦要十分慎重。

  (3)40岁以上的病人,由于调节力减弱,一般需要散瞳验光。不同年龄的病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有所不同,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是这样的:3~12岁,用1%阿托品眼膏涂眼,1日3次,连续3天,第四天验光,3周后试眼镜;12~18岁,2%后马托品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1小时后验光,10天后试眼镜;18岁以后,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半小时后验光,第二天试眼镜。

  散瞳有无危害呢?

  散瞳的目的是解除眼睛疲劳,让紧张调节的肌肉放松,这样验出的屈光度才更准确。散瞳本身不会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但散瞳后可有暂时性怕光及视近物模糊现象(看远没有影响,仍然可以正常生活),恢复正常的时间视不同的散瞳药而不一,托品卡胺一般4—6小时恢复正常,后马托品需3天,阿托品散瞳后历时2—3周左右即可自行恢复,对眼睛没有害处。散瞳后可使眼处于休息状态,还可据此用来防矫正近视眼。但应注意在强光下进行遮挡,减少紫外线的摄入。

  咨询电话: 4007-008-009;